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的通知附件.rar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评定工作,依照2020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附件一)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1.先进个人奖:包括 “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先进集体:包括“校级先进班集体”“院级先进班集体”“十佳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目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务系统中已有的学生成绩和2019-2020学年体标成绩已全部导入学工系统。利用学工系统评定先进个人奖操作流程见《西华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流程》(附件二),操作办法见《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奖学工系统操作指南》(附件三),以上资料也可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2.本次先进集体评定按传统方式进行。校级先进班集体经各学院审查后提出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后,提供1000字以上的电子版先进事迹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院级先进班集体确定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由学院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推荐班集体信息填入《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表》(附件四)。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推荐材料电子档于10月10日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公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
3.本次“十佳优秀班集体”评定按以下方式进行。
(1)推荐条件
①在申报的校级先进班集体里择优推荐;
②班团组织健全,班团干部作风优良;
③班级成员学习认真、刻苦,学习优良;
④班级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
(2)推荐程序
①班级申报。班委会按照“十佳优秀班集体”的推荐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②学院推荐。各学院在班级申报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十佳优秀班集体”。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个班级,2000—3000人的学院推荐2个班级,3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个班级。
③学校评审。评审分为现场陈述和易班投票两个环节。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陈述占总分的70%,易班投票占总分的30%。现场陈述及易班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3)评选名额
2019-2020学年全校评选10个“十佳优秀班集体”。
(4)提交材料
填写《西华大学2019-2020学年“十佳优秀班集体”申报表》(附件五)《西华大学2019-2020学年“十佳优秀班集体”申报班级新媒体宣传材料》(附件六),电子档于10月10日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公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
4.各奖项评选办法、比例及相关注意事项须严格按照2020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优秀学生奖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分为评定依据,优秀学生干部和公益活动先进个人以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分为评定依据。各学院名额分配见《西华大学2019-2020第二学期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七),学工系统中已分配好各学院总名额,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由体育学院进行评定,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评定,2019级高端技能型本科班由各联合培养学校评定。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生先进个人奖,各学院评选过程中,在满足本年级名额使用后,若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跨年级使用分配的名额(符合评选条件,以年级为单位按比例能够评选出结果的,必须按年级评选),各奖项学院总名额保持不变。
5.各学院参照《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七章“精神文明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评定。申报者需要在申请奖项时写明本人主要先进事迹,其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在师生中、社会上有一定影响,或受过校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6.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9-2020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70分的学生方可参与优秀学生奖的评选。体育保健生由体育学院直接提供名单,该部分学生体标成绩统一认定为70分,由系统管理员在后台统一导入。
7. 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分为综合测评、先进个人奖申请及评定两部分,测评学期请注意选择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1)所有学生须完成综合测评、先进个人奖申请及评定两部分。因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理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的课程成绩未全部出来,所以这部分学生暂且只完成第一部分综合测评,其他学院按正常评定工作时间节点进行。
(2)待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理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的课程成绩全部出来以后,再分别进行五个学院的先进个人奖申请及评定,届时另行通知。
8.评定工作各时间节点如下:
(1)9月30日前,学院完成综合测评提交工作。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确认思想品德分、附加分、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课程及成绩。思想品德分、附加分在班长处修改;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由学生到体育学院苏焕龙老师处出具相关证明后到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处修改;课程及成绩提供教务处学籍科认定的考试成绩相关证明(教务处一楼打印成绩单)到行政楼学生工作部(处)宋洋老师处修改。(注意:测评阶段结束后无法修改学生的思想品德分、附加分、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一定要提醒学生在测评确认前仔细核查,以免造成学生无法申请先进个人奖);
学生进入“智慧财务”系统核实银行卡账号,确认户名、卡号、行联号、开户行等基本信息正确,银行卡必须是本人的银行卡,卡号中间不能有空格,如果存在信息错误会出现无法按时发放奖金等情况,如有出入,本人可修改,具体操作参考《在线核实修改银行卡账号及相关信息操作指南》(附件八)。
(4)10月1-8日,学校学工系统管理员执行成绩计算和排名;
(5)10月9日-10月10日,学院开启先进个人奖批次,完成学生先进个人奖申请、学院评定后开启公示并提交至学校。
9.本次创新学分附加分需要在学工系统中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照片,方可加分,上传时间为学生申请先进个人奖项阶段。
10.《西华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登记表》(附件九)由各班级自行下载打印,班长负责组织测评,填报表格,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汇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查。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奖的评定:
(1)该学期(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内;
(2)该学期(年)没有按教学计划修读完所有必修课程;
(3)该学期(年)内有必修课程正考不合格;
(4)该学期(年)内有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