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17个二级院部,5个科学研究院,5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共21000余人。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的管理学、经济学为中国大学百强学科。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3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学校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文明单位”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工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4日后出生)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含: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7.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包含: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工商学院网站(http://www.cce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例如,辅导员+张三+山东工商学院+心理学。
电子邮箱:xueshengchu9635@126.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证明(加盖组织部公章)、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奖励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及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网站。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学生处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535-670963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