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西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对本单位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采用线下复试。
2.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3.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4.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 | 复试科目 | 考试内容范围及参考书目 |
社会学 | 社会学综合 | 社会学学科发展的知识及考生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外国社会学史》(第三版重版本),贾春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社会问题》(第二版),向德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
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 | 民法学 | 民法总论、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民法学》(第二版 上下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综合 | 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主要理论和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的基础知识、主要方法、基本技能和具体操作等。《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总论》,李培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 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每门笔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 | 加试科目 | 参考书籍 |
社会学 | 社会政策 | 社会政策的概念和发展,社会政策的基本原理和社会政策的主要领域。《社会政策概论》(第三版),关信平,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和技巧及其社会工作实务等。《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 |
法律(法学) | 民事诉讼法学 |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证据、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宋朝武、汤维健、李浩,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
经济法学 | 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经济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张守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方法 | 社会工作实务的基础知识、通用过程、主要方法、常用模式、基本技能和服务领域;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主要理论和基础知识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等。《社会工作实务手册》,朱眉华、文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社会工作伦理 | 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概念、主要理论和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伦理守则;社会工作伦理难题的解决等。《社会工作伦理(第7版)》,多戈夫等(著),隋玉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
4.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体检由我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总成绩/300)×100×复试成绩权重40%。
学院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50分,单科不限;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限。
六、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到学院指定的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复试安排表。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复试。复试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请拨打学院紧急联系电话:19181973726,付老师。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政审、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英语二可由高向低调。
6.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不接收报考0301法学类专业的考生。
7.接收调剂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9.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牵头组织有保密、纪检人员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会尽快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学院申述电话和邮箱:028-87387821,1511546425@qq.com。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成员:学院党政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3月24日